分拆上市 - 公司拟分拆子公司中鼎智能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 - 中鼎智能本次发行初始规模不超发行后总股本25%,即不超4000万股[3] - 授予全球协调人/簿记管理人不超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权,全额行使时发行不超4600万股[3] - 本次发行议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二十四个月,获批准则延至发行完成与行使超额配售权孰晚日[7] 业绩数据 - 公司2021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值)分别为2.66亿元、3.82亿元、4.22亿元[11] - 2021 - 2023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中鼎智能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为8.66亿元,不低于6亿元[12]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39.00万元,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为7,818.22万元,占比18.51%[12]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6,586.99万元,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资产为42,002.79万元,占比15.76%[13] 股权结构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的中鼎智能股份为0.13%,不超过10%[15] - 中鼎智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的中鼎智能股份为0.41%,不超过30%[18] 市场数据 - 2023年中鼎智能境内销售收入占比97.75%,境外销售收入占比2.25%[21] - 2023年法国SAVOYE公司欧美地区收入占比99.8%[21] - 2023年中鼎智能约四分之三的收入来源于新能源行业[24] 分拆意义 - 中鼎智能分拆上市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整体资产负债率[29] - 中鼎智能分拆上市可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整体业绩,改善流动性[29] - 中鼎智能分拆上市有助于释放内在价值,提升公司所持权益价值[30] - 分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能保持持续经营能力[31] - 分拆有利于公司深化行业布局,巩固行业领先地位[33] - 分拆可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拓展海外市场[34] - 分拆有利于对拟分拆资产合理估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34][35] 股权激励 -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7] - 中鼎智能新增注册资本由5名被激励董高人员成立的持股平台出资认缴[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黎升以63.80万元认购10万元注册资本[37]
诺力股份(603611) - 诺力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