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002330)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1. 现行的《公司章程》; 2. 于 2025 年 3 月 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 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山东 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