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本次交易的主要内 容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卖方") 向 Xerox Corporation 出售卖方直接持有的 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 的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需要纳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