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提议与请求处理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监事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登记规则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延期与取消规则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4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19] 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4] - 审议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2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2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2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2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24]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审议[24]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20年[3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0] - 议事规则修改由股东大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获批后生效[42] - 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42] - 议事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42]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2]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43]
嘉欣丝绸(002404)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