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301003)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于北方)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北方作为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 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北方,中国国籍,1967年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曾任黑龙江八 一农垦大学,任农经系助教。烟台光明染织厂,任财务科会计。沙洲职业工学院,任经济管 理系会计学讲师。现任沙洲职业工学院,任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副教授。 本人符合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