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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300233)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300233金城医药(300233)2025-03-27 20:4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8]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6]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6] 违规处理 - 董事、监事和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未执行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7][8] - 董事、监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2]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2]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2] -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变化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12] -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管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13] 减持与增持规定 - 董事、监事和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董事、监事和高管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董事、监事和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需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5] - 董事、监事和高管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6] - 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当日通知公司披露进展[16] 其他 - 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登深圳分公司锁定董事、监事和高管名下本公司股份[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