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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达(002972)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002972科安达(002972)2025-03-27 20:44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0765 号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公司") 编制的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科安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此页无正文>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