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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002055得润电子(002055)2025-03-27 21:2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含1 - 2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2] 权限规定 - 未来三年董事会经股东会授权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公司股份[3] - 董事长单次对外投资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不含风险投资)[4] - 董事长单次融资审批及资产处置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4] - 董事长单次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或单次不超1000万元[4] - 董事长就同一标的或与同一关联方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或单次不超1000万元[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6]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7]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且至少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9][15] - 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通知提案表决,接受委托董事也不得表决[12] 董事履职 - 董事及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会议次数超总次数1/2,董事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1]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对外担保等议案需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通过[15]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16]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等内容,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16][17]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深交所规则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19] 决议落实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20]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18] 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和章程为准[18] - 议事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