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5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1,623,525元[6] - 公司发起股本总数为48,266,880股,秦本军等5人持有相应股份[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741,623,525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员工持股计划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不同情形收购股份后注销或转让有不同时间和数量限制[16]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2][33] 会议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0] - 董事会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40] - 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召开前需提前公告通知[4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1][4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0]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6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67]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具有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出售收购资产权限[69] - 董事会具有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产置换清理权限[69] - 董事会单次对外投资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70] - 董事会单次银行借款(授信额度)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70] 其他职务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7]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5]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0] - 公司现金分红有比例要求,不同阶段比例不同[92][93][94]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9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9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11][11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4]
莱茵生物(002166) -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