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000922)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玺)OK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王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符合规定[5][6]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 - 会计专业被提名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4] 合规要求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特定情形[7] - 近三十六个月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7]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 任职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9]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