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000922)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董惠江(已离任)、蔡昌(已离任)、金惟伟 (已离任)、杨健、王玺、周洪发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 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始终保持高度 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 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现有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杨健、王玺和周洪发。因任期满 六年离任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董惠江、蔡昌和金惟伟。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 司独立董事均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