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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301008宏昌科技(301008)2025-04-09 21:0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的行为,适用本制度的规 定。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五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