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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 -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301008宏昌科技(301008)2025-04-09 21: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 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