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30100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 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宏昌电 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 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