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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301008宏昌科技(301008)2025-04-09 21:0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的信息申报与披 露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宏昌电 器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 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 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本所申报其 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 担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