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30100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垫付、承担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为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使用的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 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 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使 用,也不得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除本章第四条规定外,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 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使用;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