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3010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 会")。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 的召集 第五条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 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