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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301008宏昌科技(301008)2025-04-09 21:0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并应在公司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 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 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对总经理负责。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