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软(603927) - 中科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5]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八年,特殊情况不超十年[11]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5]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7] 文件保存 - 公司与受聘会计师事务所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0]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2] 审计业务终止与改聘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评估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内容包括法规执行、选聘标准等[17]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如连续两年变更等[17] 信息安全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落实监管要求,担负主体和保密责任[18] - 公司选聘时应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合同设单独条款明确责任[18] 违规处理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公司应报告有关部门处罚[19]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负责解释和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