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 - 蓝盾光电: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总额均为100.00%[5] 制度建设 -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12] - 制定《采购控制程序》等采购控制制度[15] - 2024年12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1] - 2022年8月和2024年12月分别修订《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3] - 2024年12月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7]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资产总额1.5%或≥利润总额5%[31] - 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资产总额1%≤错报<1.5%或利润总额3%≤错报<5%[31]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资产总额1%或<利润总额3%[31]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评价期直接财产净损失≥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1%[33]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0.5%≤评价期直接财产净损失<1%[33]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评价期直接财产净损失<0.5%[34] 内控结果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36]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37] - 公司无其他内控相关重大事项说明[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