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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01290东星医疗(301290)2024-12-19 18: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70 号 致: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 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 24-4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 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