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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修订)
002395双象股份(002395)2025-04-14 16:4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交易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且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4] 董事会关联交易决定权 - 董事会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至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下)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18]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免于审计或评估情形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日常关联交易、均以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权益比例、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6] 关联交易协议变更终止 - 关联交易协议变更主要内容需原审议机构同意,终止时董事会可决定,股东会审议通过事项事后按需报股东会确认[18]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公司发生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按相应规定执行[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定期报告披露履行情况,变化或期满续签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重新提交审议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