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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002395双象股份(002395)2025-04-14 16: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不得被提名[11] 履职与解除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致人数或比例不符,辞职报告下任填补后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13]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5] -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津贴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3] 制度相关 - 与政策法规抵触时以法规为准[26]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26]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