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 -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414 第 001 号 中国﹒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10 号 新地中心 1 号楼 61 层 电话:86-24-23342988 传真:86-24-23341677 萃华珠宝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414 第 001 号 致: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沈阳萃华金银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赵程涛律师、冯宁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和 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 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