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00247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杭君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陈杭君) 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 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 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 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 出席了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