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集团(600976) -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88 号卓尔国际大厦 20 楼、21 楼 电话:(86 27 8562 0999) 电子邮箱:dewell@ dewellcn.com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会 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的要求,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 勤勉尽责和诚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