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有树(300209)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灿辉)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灿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提交审议 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因此,本人对所有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不存在提出反对、弃 权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