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00209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关联交易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关联交易[5] - 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8] - 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委托董事会秘书发出通知[8]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二天通知(紧急及通讯表决除外)[8] - 会议通知送达方式不同,送达日期不同[9]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1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25] - 董事收到会议记录后应在一日内签字并返还公司[25] - 董事会秘书需在会议结束后一日内整理完会议记录并送达董事[25]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同意可设立董事会专项基金[28] - 董事会秘书拟订专项基金计划,报董事长批准后纳入当年财务预算方案,计入管理费用[28] - 本议事规则修改后应经股东会批准生效[31] - 本规则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3] - 本规则所称“以上”等含本数,“少于”等不含本数[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