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301010)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雪 节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出 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