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8]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召集人[31] 内部控制范围 - 公司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为全公司,含本部及所有子公司[4]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保障股东合法权益[6]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助专门委员会履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帮助[7] - 公司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8] - 公司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15] - 公司制定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17] - 公司制定多项资金营运管理制度[20] - 公司建立实物资产管理岗位控制存货与仓储关键环节[21] -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且执行有效[22] - 公司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23] - 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并制定管理制度[25] 信息披露 - 2024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和信息提前泄露[13] 担保情况 - 2024年度公司不为关联方、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26]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条件: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或≥营业收入总额的2%[32][3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认定条件: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或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2%[3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认定条件: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或<营业收入总额的1%[3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含董事等舞弊、财务报告重大差错更正等[3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认定标准含未建立反舞弊程序、未按准则选会计政策等[3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且有较大负面影响并公告[3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且无负面影响[3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且无负面影响[3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含经营违法、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3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含违反行业规范、关键岗位人员流失等[37]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38]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39]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0][41]
利安科技(300784)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