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股份(6885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 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聘任大 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11月26日,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