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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3004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00483首华燃气(300483)2025-04-18 21:49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 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 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 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 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包括:1、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4、 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情形;5、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