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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斯迪克的监管函
300806斯迪克(300806)2024-12-20 16:36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85 号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1 关于对潘秋君的监管函 潘秋君: 你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副总经理,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期间合计买入公司股票 205,900 股,买入金额 2,000,529 元;你的父亲潘鸿滨于 6 月 12 日卖出公司股票 3,000 股, 卖出金额 32,730 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 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和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3.39 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 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 生。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