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智能: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 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干为民先生、史庆兰女士、周旭东先生具备《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干为民先生、史庆兰女士、周旭东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