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30112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曙萍)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曙萍) 本人作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充分发挥本人的经验 和专长,在完善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中肯、客 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曙萍,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2023 年 11 月至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负责人;2013 年 10 月 至 2023 年 11 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负责人;2012 年 4 月至 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