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30131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友春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友春) 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 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友春,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 9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深圳海关科员;2004 年 8 月至今, 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 年 2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诺 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鑫荣懋果业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 3 日至今,任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维海德独立董事。 (二)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