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宝 丽(002165)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三名独立董事余新平、张军、仇向洋独立性[1] - 三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自查,未任他职且无利害关系[1]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意见出具时间 - 董事会出具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三名独立董事余新平、张军、仇向洋独立性[1] - 三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自查,未任他职且无利害关系[1]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意见出具时间 - 董事会出具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