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30011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根福先生、刘勇先生、张天西先 生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根福先生、刘勇先生、张天西先生均未在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