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30018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 司现任独立董事鲁贵卿、李斌和魏春兰的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鲁贵卿先生、李斌女士和魏春兰女士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