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3001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上下半年度各一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证券事务部3日内转交,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24小时内召开[8][9] 会议延期与变更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同意[10]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建议撤换,一名董事委托限制[12][13]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多样,审议通过需半数以上董事赞成[17][19] - 董事回避时相关规定及提案未通过的处理[19] - 部分人员可要求暂缓表决并提再次审议条件[2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2][24] 决议公告与保密 - 涉及重大事项应及时公告,相关人员保密[25] 规则相关 - 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拟定、批准、修改、解释规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