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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88398赛特新材(688398)2025-04-23 20:28

2、《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 2025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 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微芳、郑佳春、郝梅平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赛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