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300868)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刘胜洪先生、戴伟 辉先生、康晓阳先生、钱荣女士(已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