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理邦 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 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 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