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300206)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理邦精密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或公司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员保管监事会印章(如有)。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公司股 东会决议和/或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