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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300206理邦仪器(300206)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能力、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 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 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委员应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并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