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300206)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 务负责人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 控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裁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财 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向总裁、董事会报告工作, 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