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30020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4月)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权、职责,规范总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 第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工作。 第四条 总裁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裁及副总裁的职权 第六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