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000950) -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将所 有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银行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信息,在 银行交易商协会规定的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公司披露信息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语言应简洁、平实和明确,不得有祝 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执行 部门。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控股"或"公司")的债 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交易商协 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3版)》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信息披露内容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发行公告、募集说 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法律意见书、近三年及一期会计报表等)、定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