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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301633港迪技术(301633)2025-04-23 21:10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过半数应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会议安排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9][16] - 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0] 会议规则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不能亲自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独董应委托其他独董[17] 工作要求 - 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等内容[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3] 信息披露 - 披露财务等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其他 - 会议制作记录并保存,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不得擅自泄露信息[18]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