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触发条件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7] 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核心竞争力等风险因素[15] - 公司盈利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说明原因及资金留存用途和计划[1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需披露财务数据[17] - 重大事件进展或变化影响交易价格需及时披露[17] - 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7] - 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需了解因素并披露[17]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需将信息披露制度通报持股5%以上股东[22] - 董事等应对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3] - 董事等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4] 内部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等[28]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3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9] 流程与保管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需经有关责任人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等多流程[40]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42] 子公司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参照本办法执行[43] 处罚与机制 - 公司各部门等发生需披露事项未及时报告等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4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机制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等[30] 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32] 记录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监事履行职责行为书面记录并保存[33]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对未公开信息保密[35]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指财务总监[47]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8]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同样[48] 公司与时间信息 - 公司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0] - 时间为2025年4月[50]
港迪技术(30163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4月)